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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管治
董事会负责有效领导本公司。董事个别及共同按对本公司及股东最有利的方式诚实履行职务。本公司已采用企业管治常规守则(上市规则附录十四)之守则条文进行企业管治,且一直遵守相关守则条文。
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,亦已委任审核委员会,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监管本公司的个别事务。
审核委员会
拿汀斯里林美玲(主席)
金宇亮先生
陈殿群先生
职权范围
薪酬委员会
金宇亮先生(主席)
谢玥女士
陈殿群先生
职权范围
提名委员会
陈殿群先生
许进胜先生
金宇亮先生
职权范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