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董事会负责有效领导本公司。董事个别及共同按对本公司及股东最有利的方式诚实履行职务。本公司已采用企业管治常规守则(上市规则附录十四)之守则条文进行企业管治,且一直遵守相关守则条文。
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,亦已委任审核委员会,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监管本公司的个别事务。
审核委员会
季志雄先生(主席)
邓世川先生
孟园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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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酬委员会
季志雄先生(主席)
聂东先生
邓世川先生
孟园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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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名委员会
季志雄先生(主席)
张伟权先生
邓世川先生
孟园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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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权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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